沃尔沃集团
世界领先的商业运输及建筑设备制造商
沃尔沃集团创建于1927年,是全球领先的商业运输及建筑设备制造商,主要提供卡车、客车、建筑设备、船舶和工业应用驱动系统。同时集团还提供金融和售后服务的全套解决方案。
沃尔沃集团总部设在瑞典哥德堡,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北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作为瑞典最大的工业企业集团,沃尔沃在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生产基地,并在190多个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客户集中分布于欧洲、亚洲和美洲。全球雇员约11万2千人。2011年沃尔沃集团净销售额为3100亿瑞典克郎,同比增长17%。营业收入达269亿瑞典克郎。2012年第二季度沃尔沃集团净销售额上涨6%,达839亿瑞典克朗,为第二季度净销售额的历史新高。
凭借八十五年的深厚积淀和经典传承,沃尔沃集团以“品质、安全、环保”的核心价值铸就了享誉世界的沃尔沃品牌,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高度的信任,成就了巨大的号召力。沃尔沃集团始终将其价值理念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准则,融入于产品、服务、运营和企业责任行为中,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011年,为充分发挥旗下各卡车品牌和产品的全球优势,沃尔沃集团对旗下卡车业务进行重组,从而进一步强化各卡车品牌(沃尔沃卡车、优迪卡车、雷诺卡车、迈克卡车)的市场地位,提高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和组织的应变能力。所有卡车公司的销售和市场管理分属三个区域组织,包括集团卡车美洲区、集团卡车欧洲、中东和非洲区及集团卡车亚太区。集团卡车及发动机的产品规划、产品研发和采购归属于集团卡车技术公司,卡车和发动机的制造及物流服务划分到集团卡车营运公司,集团下属卡车合资企业合并到卡车合资业务。非卡车产品领域的生产,产品规划和市场发展保持不变,分别为沃尔沃建筑设备公司,其它业务领域(包括沃尔沃客车、沃尔沃遍达和政府采购)以及财务和业务支持领域。
1999年,沃尔沃集团将旗下的沃尔沃轿车业务出售给美国福特汽车公司。2010年,中国汽车企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从福特手中购得沃尔沃轿车业务,并获得沃尔沃轿车品牌的拥有权。出售沃尔沃轿车业务后,沃尔沃集团得以更加有效地整合内部资源,以专注在全球商业运输领域的发展。2012年,为进一步调整集团架构、更专注于核心业务,沃尔沃集团将旗下沃尔沃宇航公司出售给英国工程集团GKN。
沃尔沃集团中国
沃尔沃集团于1992年在北京设立首个中国办事机构,2012年是沃尔沃集团在华发展的二十周年。集团旗下所有业务领域和服务部门都已进入中国,业务覆盖全国二十二个省市自治区,在华雇员人数约为六千人。中国成为继瑞典总部以外唯一拥有集团旗下全部业务的“本土”市场。
沃尔沃集团在中国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十年战略布局,后十年蓬勃发展。目前中国市场已经跃居沃尔沃集团全球第三大独立市场,2011年净销售额达到240亿人民币,所占集团全球销售额比率达7.4%。 沃尔沃集团在中国市场二十年的耕耘发展使得沃尔沃品牌已经深深根植于中国,积累了300多家经销合作伙伴,为创造最大化客户价值提供完善的全面解决方案。
沃尔沃集团在中国业务发展的同时,同样注重回报中国社会。2008年沃尔沃蓝色爱心(Volvo Blue Care) 项目随之应运而生,成为沃尔沃集团在中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志品牌,涵盖了集团在公益、教育、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实践与承诺。沃尔沃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合作的希望小学援建和乡村教师培训计划。支持中国交通部研究所从事城市交通研究。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手的中国交通事故深入调查。还有与多所国内名校合作的APP院校伙伴计划(Academic Partner Program)等。
沃尔沃集团中国同时注重积极推动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先进理念和技术的推广,致力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共荣。沃尔沃集团已连续五年成为博鳌亚洲论坛的钻石战略合作者,共举精英智慧,推动亚太经济的持续发展。
品牌活动方面, 在沃尔沃集团的积极推动下,高尔夫沃尔沃中国公开赛 (Volvo China Open) 和世界顶级帆船赛事沃尔沃环球帆船赛 (Volvo Ocean Race) 相继来到中国。在各自领域影响深远。
备注:1999年,沃尔沃集团将旗下的沃尔沃轿车业务出售给美国福特汽车公司。2010年,中国汽车企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从福特手中购得沃尔沃轿车业务,并获得沃尔沃轿车品牌的拥有权。出售沃尔沃轿车业务后,沃尔沃集团得以更加有效地整合内部资源,以专注在全球商业运输领域的发展。
历史
沃尔沃集团(英文:AB沃尔沃汽车Volvo),如今生产卡车、客车、建筑设备、游艇及工业用发动机的瑞典公司,在1927年时于哥德堡创立。Volvo一词,本来为拉丁文,原意是“滚滚向前”。
旗下品牌沃尔沃以生产轿车起家,其创始人古斯塔夫·拉森(Gustaf Larson)和亚沙·盖布列森(Assar Gabrilsson)原本都在瑞典知名滚珠轴承制造厂SKF工作。他们成功说服SKF后,1926年,SKF开始生产沃尔沃汽车。1935年,沃尔沃正式脱离母公司。之后沃尔沃的产品还包括商用车辆、航天、航空设备及各种机械。
沃尔沃LOGO沃尔沃的创始人瑞典人古斯塔夫·拉森(Gustaf Larson)和亚沙·盖布列森(Assar Gabrilsson)原本都服务于瑞典知名滚珠轴承(Ball bearing)制造厂SKF,其中拉森是工程师,而盖布列森则是经济学出身的国际行销部门经理。由于两人对汽车的前瞻性与热情,携手合作在1925年9月时成功说服SKF的董事会,借到了该公司位于特斯兰大(Torslanda)的厂房进行试作车的组装,并且在1926年8月10日获得授权,正式开始新车量产。而沃尔沃第一款产品,是1927年4月14日上市的Volvo ÖV4型敞篷车。
旗下品牌由于销售表现优秀规模越来越大,沃尔沃在1935年时正式脱离母公司SKF,独立为沃尔沃公司继续营运。直到1998年为止,沃尔沃汽车都一直属于沃尔沃公司(AB Volvo)所拥有,该公司除了乘用汽车之外,也是世界知名的商用车辆制造商,但1998年时AB Volvo将乘用车部门售予美国的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 Company,FMC),纳入该公司旗下所属的第一汽车集团(Premier Automotive Group,PAG)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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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信息
沃尔沃集团创建于1927年,是全球领先的商业运输及建筑设备制造商,主要提供卡车、客车、建筑设备、船舶和工业应用驱动系统以及航空发动机元器件。同时集团还提供金融和售后服务的全套解决方案。
沃尔沃集团总部设在瑞典哥德堡,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北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作为瑞典最大的工业企业集团,沃尔沃在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生产基地,并在190多个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客户集中分布于欧洲、亚洲和美洲。全球雇员约11万5千人。2011年沃尔沃集团净销售额为3100亿瑞典克朗,同比增长17%。营业收入达269亿瑞典克朗。
车标志含义
1915年6月,"Volvo"名称首先出现在SKF一具滚珠轴承上,并正式于瑞典皇家专利与商标注册局注册成为商标。从那一天起,SKF公司出品的每一组汽车用滚珠与滚子轴承侧面,都打上了全新的Volvo标志。 在拉丁语中,"Volvere"是动词"roll"(滚动)的不定式,例如,带转轮的手枪就被称为"revolver"。在采用第一人称单数形式时,动词 "volvere"就成为"volvo","I roll"就是"我勇往直前"的意思。因此Volvo意为"滚滚向前"。如今中文名称统一为"沃尔沃",过去也曾有"富豪"的中文名称。
Volvo车标由三部分图形组成:第一部分的圆圈代表古罗马战神玛尔斯,这就是铁元素的古老化学符号--里面有一支箭的圆圈,箭头呈对角线方向指向右上角。在西方文明中,这算得上是最古老也是最普通的一个商标,它起源于罗马帝国时代,是火星、罗马战神和男性阳刚气质三个不同概念的象征,因而又体现了火星与当时用来制造大多数兵器的铁之间的最初渊源。正因为如此,这个标志长期以来一直被包括瑞典在内的世界各国看成是钢铁工业的象征。之所以在汽车上采用代表铁元素的品牌标志,是为了让人们联想起有着光辉传统的瑞典钢铁工业,以及钢铁般坚强的实力。
第二部分是对角线,在散热器上设置的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的一条对角线彩带。这条彩带的设置原本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用来玛尔斯符号固定在格栅上,后来就逐步演变成为一个装饰性符号而成为Volvo轿车最为明显的标志。
第三部分是Volvo公司注册商标,是采用古埃及字体书写的VOLVO字样。
价值理念
凭借八十五年的深厚积淀和经典传承,沃尔沃集团以“品质、安全、环保”的核心价值铸就了享誉世界的沃尔沃品牌,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高度的信任,成就了巨大的号召力。沃尔沃集团始终将其价值理念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准则,融入于产品、服务、运营和企业责任行为中,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研发
沃尔沃集团所有的产品开发都基于客户的需求、社会变化和新技术的萌发,同时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研发、生产、制造和应用的全过程。凭借在尖端科研领域的创新性研究,沃尔沃集团不断推出更加智能、高效、环保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领跑商业运输领域的发展创造条件。
企业责任
沃尔沃集团作为商业运输行业领袖,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断强化技术研发能力,意欲打造成为全球可持续性发展的创新领导者。沃尔沃集团坚信企业的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相互相应,努力把实现盈利、保护环境和履行社会责任融合到经营、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沃尔沃集团有责任以自身的不断前进推动社会整体发展,从而吸引优秀的商业合作伙伴,建立与客户、员工、供应商以及股东之间良好的生态链,促进集团绿色健康发展。
沃尔沃集团是世界上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加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碳减排先锋”计划的汽车行业制造商。沃尔沃集团承诺在2014年之前使其生产的卡车、建筑设备和客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三千万吨,为行业做出了表率。
从瑞典到中国,从巴西到南非,沃尔沃集团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针对日益紧迫的环境议题所展开的各项开拓性研究,沃尔沃集团对给予重点支持和积极奖励;同时,集团捐资为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儿童建设学校;帮助无家可归的人们重建家园;并对研发未来运输系统的前沿解决方案提供支持。
沃尔沃集团同时积极推动与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先进理念和技术推广,致力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共荣。各种跨地区、跨国家的峰会与论坛上,常可见到沃尔沃集团的身影。
世界五百强
该企业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一百八十五。
汽车易手
1999年福特汽车以64.5亿美元收购沃尔沃汽车。并于2008年时减资24亿美元。
2006年3月20日,沃尔沃汽车公司宣布在位于重庆的长安福特工厂生产沃尔沃S40轿车[2]。
2009年12月24日福特汽车和中国大陆浙江汽车制造商吉利汽车的母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就出售沃尔沃汽车达成初步协议。
2010年3月28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吉利集团)在瑞典哥德堡与福特汽车签署最终股权收购协议,获得沃尔沃轿车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包括知识产权的相关资产,涉及金额18亿美元,已在2010年第三季度完成交割。将其总部设在上海,并且分别在成都和大庆两地新建工厂。工厂建设完成后位于重庆的长安福特工厂将不再为沃尔沃s40代工。
品牌现状
如今,沃尔沃分为沃尔沃汽车公司(Volvo car corporation)和沃尔沃集团(Volvo group)两家,沃尔沃汽车曾是沃尔沃集团的部分家用轿车业务,沃尔沃汽车公司已由吉利控股,沃尔沃集团独立运营。
2013年7月4日,沃尔沃汽车集团公布了今年6月份和上半年在华销量数据。该公司在中国市场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上半年增速超过三成,6月同比增长74%。
2013年6月份,沃尔沃汽车在中国市场销售了5,798辆汽车,达到历史同期新高,对比去年6月份的3,333辆,同比猛增74.0%。其中沃尔沃S60仍然是最畅销车型,单月销量创下2,288辆的成绩。
2013年上半年,沃尔沃在华累计销量达到28,703辆,去年同期为21,378辆,今年同比大幅攀升34.3%。从销量上而言,中国稳居沃尔沃第二大单一市场地位,上半年销量仅次于美国。
沃尔沃集团又包含沃尔沃卡车,雷诺(Renault)卡车,马克(Mack)卡车,UD卡车,沃尔沃客车,沃尔沃建筑设备,沃尔沃遍达公司,沃尔沃航空航天公司以及沃尔沃金融服务。
沃尔沃集团下属工厂:沃尔沃卡车(北美重卡)、沃尔沃建筑设备(上海工厂,英格索兰,山东临工等)、沃尔沃客车(申沃、西沃等)、沃尔沃宇航(航空服务)、沃尔沃遍达(主要是生产游艇引擎动力装置)、沃尔沃金融服务、迈克卡车、UD卡车(在日本生产)和雷诺卡车(东风合作)。沃尔沃集团不包括沃尔沃汽车公司。